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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admin
2018-07-03
25
问题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题)
选项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要求两点:一是行为合法;二是目的非法。本题中唐某受公司委托和乙公司订购空气净化机,属于有权代理,其最终目的仍是订立购买空气净化机的合同,目的合法,故A、B项错误。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乙公司有没有对甲公司构成欺诈,应以代理人唐某是否受到欺诈为标准。本题中唐某为收回扣和乙公司约定提高净化机的价格,并未受到乙公司的欺诈,且《民法总则》颁布后,取消了“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保留“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故不能变更,C项错误。《民法总则》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收取回扣,故意提高了净化机的价格,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应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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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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