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0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0题)
admin
2015-05-18
34
问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0题)
选项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裁定诉讼中止
D、缺席判决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可知,按撤诉处理只能适用于案件的原告。而本案中,万某作为再审案件的被申请人,不符合按撤诉处理的适用条件,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审监程序解释》第23条:“申请再审人在案件审查期间申请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可以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可见,撤回再审申请只能针对再审申请人。而本案的万某是再审案件的被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因此,选项B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诉讼中止的情形中并不包括一方当事人未说明理由缺席开庭,因此,选项C“裁定诉讼中止”错误。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庭审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再审程序并非独立的程序,其未作规定的部分应适用普通程序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知,本案中万某是被申请人,当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来参加庭审,符合法定缺席判决的条件,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z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依法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空调机1000台,6月5日前交货,由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23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价值50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5月25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甲乙合同项下的空调机转售给
边强公司为扩大经营,向建设银行贷款25万元并以自己的经营用房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又向工商银行贷款25万元,并以自己价值3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份借款合同均约定如果边强公司违反专款专用的规定,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行使抵押权。
以下情况中,不属于保险人有权解除财产保险合同的是()。
A村的甲向B村的乙买木材,当初没有说明价格,后来到了交货和付款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和乙对价格有异议相持不下,这时,价格应当按照()。
2004年3月A省甲公司开始使用“小绵羊”名称作为其火锅店的招牌使用,2004年8月B省乙公司也在本地区使用“B省XX县小绵羊火锅店”名称开业经营火锅店生意。2004年5月甲公司曾以“小绵羊”在火锅店服务上申请注册服务商标,但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
甲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每月租金1000元,乙又将该房转租于丙,每月租金1200元,对于转租合同和多出的租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图中标志的含义是________。
水泥复试内容有()。
我国的基本单位按其作用和性质不同,划分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在人的生命周期中,理财策略最简单的时期是()。
下列行为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是()。
请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三年级上册“吨的认识”一节,写一篇教学设计.
闭卷考试时,学生在头脑中呈现问答题答案的心理活动属于()。
代币管理制就是用某种东西或标记来替代实物或权利,当期望行为出现时即给予一定数量的“标记”加以强化,期望行为坚持一段时间后再将“标记”按事前编制的激励系统转换成物质奖励。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属于代币管理制的是()。
ThismonthSingaporepassedabillthatwouldgivelegalteethtothemoralobligationtosupportone’sparents.CalledtheMa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