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admin2018-07-03  18

问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  “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 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请回答题。(2014年卷三86—91题)
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构成单方允诺
B、构成保证
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答案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保证、债务承担。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根据通常理解,单方允诺构成要件如下:(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但是,根据“三大本”教材对于单方允诺的界定,没有区分相对人是否特定,因此,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向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单方表示,为自己设定义务的,也可以构成单方允诺,故A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丁公司的承诺函是代替甲公司来履行债务,而不是对于甲公司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不构成保证,故B项错误。债务承担,包括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根据《合同法》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如果债务人要免除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本题中,对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乙公司未置可否,不能认定构成同意,不可能形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故D项错误。丁公司通过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为自己设定了债务,愿意承担责任,因此可以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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