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2014年试卷三第43题)

admin2015-05-18  24

问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2014年试卷三第43题)

选项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答案B

解析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反诉具有以下特征:(1)反诉主体特定;(2)反诉请求独立;(3)反诉的关系牵连性和目的对抗性;(4)反诉时间特定;(5)反诉与本诉程序同一。本题主要根据反诉请求的独立性来做答,即反诉的独立性使得其不受本诉的放弃或撤回的影响,法院仍然需要对反诉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从上述分析可知,选项A、B、C、D中,只有选项B具有独立性。其他三个选项都是针对本诉提出的抗辩理由,不具有独立性。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注意:选项D不是独立的诉讼请求,其只是一个反驳理由,如果本诉原告撤诉,被告提出的“已经支付租金”的主张不可能存在。
[陷阱点拨]  反诉与反驳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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