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

admin2015-05-18  25

问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41题)

选项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63条的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可知,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法院发现判决错误的,其救济方式有两种:第一,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的,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按照二审程序予以纠正错误;第二,如果当事人未在上诉期间内上诉的。法院可在上诉期间届满、一审判决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因此,选项A和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l款第(7)项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民事诉讼意见》第16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字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可知,补正判决书中笔误的裁定仅适用于判决书存在法律文字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等非实质性错误的情形。本案中,法院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的错误,属于实质性错误,并非上述可以裁定予以补正的情形,因此,选项C错误。
    [陷阱点拨]  本题还可以从判决的法律效力的视角进行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可知,民事终审判决包括一审判决上诉期经过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按照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它具有确定力,包括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实质性的确定力。形式上的确定力是指非经法定的上诉和再审程序,判决一经作出便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即使判决尚未发生效力,法院也不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更不能恢复庭审,重新作出新的判决。因此,选项A和选项B错误:法院要纠正判决中的错误,只能经过法定的上诉或者再审程序,而不能直接用裁定予以变更。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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