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法律裁决本案?(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法律裁决本案?(
admin
2022-06-02
29
问题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法律裁决本案?( )
选项
A、适用德国法,因为凡代克是德国人
B、存款的继承适用德国法
C、继承适用中国法,因为凡代克死于中国
D、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a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6年)下列哪一选项是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正确理解?①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②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③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④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住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派出所民警小李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时,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
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_______等。
抗可溶性抗原的抗血清要长期保存,理想的方法是A.4℃B.低温C.加叠氮钠D.真空干燥E.液氮罐保存
下列哪项不是联合用药治疗高血压的优点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如果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可以向任一担保人追偿。()
人的发展的现实根基与资源是()
Finally,otherpeoplemaygiveusinstrumentalsupport—financialaid,materialresources,andneededservices—thatreducesstres
Internet的开放有弊也有利。公开源码软件的出现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盗版问题。最重要的是,商业软件发行商也开始利用Internet作为发行和保护软件的渠道。、除了免费的补丁和升级程序下载外,还使用了许可证管理软件实现通过Internet销售软件。圣天诺
Motorwaysare,nodoubtthesafestroadsinBritain.Mile【41】mile,vehicleforvehicle,youaremuch【42】likelytobekilledors
HowtoBuildYourVocabularyEffectivelyVocabularyisthefoundationoflearningalanguage.Withoutit,noneoftheskill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