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0-12-08  39

问题 (2016年)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答案A

解析 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A项正确。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属于直接选举,根据A选项理由,直接选举由本地选举委员会主持。B项错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省级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其主持机关是该省人大主席团。C项错误。《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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