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几种法律文书不能作为执行依据的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几种法律文书不能作为执行依据的有:( )。
admin
2009-01-14
52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几种法律文书不能作为执行依据的有:( )。
选项
A、侵权行为赔偿纠纷的判决书、调解书
B、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C、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D、选民资格案件的判决书
答案
4,8
解析
本题涉及执行根据问题。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书、调解书,选民资格案件的判决书因不具有给付之内容,故不能作为执行依据。侵权行为赔偿纠纷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因具有给付内容,可作为执行之依据。故本题选项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能否根据天银公司的请求主持调解?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是否正确?为什么?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能否根据天银公司的请求主持调解?两公司自行达成的分期还款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对此协议应如何处理?
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
何某(女)因参与拐卖儿童多人,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在交付执行前,发现其已经怀孕4个月,即在审判时何某已经怀孕。问题:(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何某在法院审判前被发现怀孕.为了能够对她判处死刑,司法机关能不能先对其进行人工流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
本案一审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如果再审查明原告与汇泰公司关于运费的纠纷已经在本案一审之前由汇泰公司起诉在其他法院审理裁决过了,法院应如何处理?
张三与李一的夫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张三要求返还其个人财产的主张能否得到实现?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09年3月8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2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
案情:2013年4月1日某单位同事甲乙商量去买彩票,当时甲身上没带钱,甲就对乙说:“你先替我垫上钱,我买10张彩票,回去我再给你钱。”乙同意。甲乙各买了10张彩票,甲把他的10张彩票的号码记在一张纸上,20张彩票都放在乙那保存,但甲一直没有将钱还给乙。后开
甲公司以张伟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金额20万的汇票,付款人为乙公司。后张伟不慎将汇票遗失,被黄莺拾得。黄莺伪造张伟的签章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吴愁。吴愁又背书转让给平常。后平常在与陈某的买卖电脑的业务中,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陈良,并在汇票背书栏记载有“不得转让”和“按
随机试题
省部级办公楼的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应按()要求供电。
纳税人被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其时限为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日。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
教师职业道德对以下哪些关系有调节作用?()
绝大多数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是负责任的父母,当然,一些未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也是负责任的父母。然而,所有负责任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他们都善于和孩子沟通。如果上述陈述都是正确的,那么下列陈述中也必然正确的是()。
无论是经过两代人努力完成《汉书》的班氏父子,还是付出一生辛劳创造《人间喜剧》的______;无论是徒步穿行南极的秦大河,还是靠轮椅周游世界的李克·汉森,他们的经历告诉我们:只有不断拼搏才能成功。
(2019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继续犯的是()。
Panicattackvictimsshowthefollowingsymptoms:theyoftenbecomeeasilyfrightenedorfeeluneasyinsituationswherepeoplen
Depression[A]Inbed,youtossandturn,unabletogetagoodnight’ssleep.Youfeelanxiousandworried.There’splentytodo,
It’sanannualargument.Doweordowenotgoonholiday?Mypartnersaysnobecausetheboilercouldgo,ortherooffallof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