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
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
admin
2014-05-27
32
问题
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购买犯罪工具,至于具体的绑架过程并没有参与。在绑架韩某期间刘某将韩某强奸。 2008年2月16日,三人还伙同他人持刀人户抢劫郭某现金五百元及其身份证;2008年3月1日三人抢劫白某现金二百元等物;2008年3月9日,三人持械抢劫赵某手机等物。在这三起抢劫案件中,姜某主要负责看风,王某、刘某直接实施抢劫行为。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绑架过程中,因高某反抗而将其杀死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选项
答案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在绑架的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此可以看到,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绑架罪的一个加重处罚情节,对于该故意杀人行为,不再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所以在本案中因高某的反抗而将其杀死的行为仍然构成绑架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J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吕梅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如何计算?()
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该案处理正确的是()。
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我们知道,人类需要是分层的,下列不属于层次中的内容的是()。案例中该民营企业的老板可能忽视了员工的()需要。
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本案小毛与森林大酒店的争议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解决?()。
王某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王某签订劳动合同时,违反了()原则。
企业组织机构调整前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组织机构调整后,企业组织机构的形态是()。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对外贸易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国的政治及经济状况制定的管理对外贸易活动的原则、条例、法令和法规。()
国内生产净值也被称为国内净产值,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之内所生产出来的新增价值量。下列关于国内生产净值计算公式的表示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直流电的正极用()号表示。
下列关于医学模式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患者张某,男,50岁,农民,因儿子考上大学没钱交学费,想出卖自己的一个肾脏。于是,到某医院询问,A医生认为,法律并没有禁止卖肾,正好又有病人急需肾移植,可以满足其要求;B医生认为,法律尽管没有禁止卖肾,但卖肾违背医学伦理,所以,向病人解释,不能卖肾,应考虑
关于政府预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应收款项减值测试和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以僧为师”、“以吏(书)为师”成为古代_____教育的一大特征。【】
已知点P1=(x1,y1),P2=(x2,y2),O为坐标原点,若点P(x,y)分有向线段所成的比例为λ,
【14】只记录自上次完整数据库备份后发生更改的数据。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OnepertinentquestioninthewakeoftheearthquakenearAcehandthetsunamiitgeneratedishowmuchnoticeofanapproach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