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

admin2014-05-27  32

问题 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购买犯罪工具,至于具体的绑架过程并没有参与。在绑架韩某期间刘某将韩某强奸。 2008年2月16日,三人还伙同他人持刀人户抢劫郭某现金五百元及其身份证;2008年3月1日三人抢劫白某现金二百元等物;2008年3月9日,三人持械抢劫赵某手机等物。在这三起抢劫案件中,姜某主要负责看风,王某、刘某直接实施抢劫行为。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绑架过程中,因高某反抗而将其杀死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选项

答案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在绑架的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此可以看到,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绑架罪的一个加重处罚情节,对于该故意杀人行为,不再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所以在本案中因高某的反抗而将其杀死的行为仍然构成绑架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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