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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admin
2018-03-23
36
问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9题)
选项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动产交付、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本题中,甲乙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此时虽然汽车已经交付,乙仍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甲仍保留汽车所有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是汽车所有权人,仍对汽车有处分权,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汽车所有权并不是因为善意取得,而是继受取得,故C项错误。丙是完全有可能依据指示交付获得所有权的,具体而言,如果乙没有如约支付价款,则甲依然保留所有权,此时,丙即可依据指示交付获得所有权,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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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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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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