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admin2018-04-02  25

问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则乙银行享有的权利有(    )。

选项 A、提前收回借款
B、解除借款合同
C、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D、对甲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A,B,C

解析 A、B两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0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C项正确。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当然可以主张违约金责任。D项错误。债权人对债务人对用贷款所购买的办公用房,并没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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