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7-05-09
22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答案
A,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3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冯某和李某分别是A理发店和B理发店的老板,两店相邻。某日,A店生意非常红火,B店却无人光顾。李某便将员工聚集在一起,商量如何教训冯某。这时,A理发店的员工朱某刚好从B理发店门前经过,随口吐了一口痰。这时,正苦于“出师无名”的李某带着B店员工冲出门来,将朱某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李某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间,凭借熟悉交通规则及熟练的驾驶技能,驾驶一轿车,在本市的交通要道上,趁前方外地车辆变道之际,采用不减速或加速行驶的方法,在自己直行车道上故意从后碰擦前方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尔后,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公安交警部门隐瞒该
张某原系某市信用社办公室负责人。为了拓展业务,张某所在信用社负责人曾要求每个人都要进行揽储业务。自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9月24日,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盗取该社空白存单,并偷盖社主任私章、社公章、收款员私章,以有揽储任务为名,找亲朋好友帮其完成揽储任务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
农民王某办了一家私营建筑公司,搞工程承包成为村里的首富。王某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普通农民,该村选举村长前,王某让公司会计从银行提取8万余元现金,自己并通过亲友给全村每户村民送去内装1千元的红包,请他们在选举村长时“多关照”,结果在选举中王某以微弱多数当选为村
王某与李某事先商谋,进行绑架勒索,并准备好作案工具,黄某则负责寻找绑架目标。2008年2月7日19时,黄某发现目标廖某后,即用电话联络李某,李某又邀集王某带上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三人一同来到廖某住处附近等候,8日凌晨2时,当廖某开着轿车回家将车放入车库时,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被认为是犯罪?()
随机试题
根据林传鼎的情绪分化理论,()的儿童处于分化阶段。
陶渊明《饮酒》(其五):__________,欲辩已忘言。
风湿病马血常规检查会出现
目前流行性腮腺炎的主要治疗是()
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申报物实施检疫。( )
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是()。
有机体学会对条件刺激相类似的刺激做出不同的行为反应,巴甫洛夫称其为()。
After______forthejob,youwillberequiredtotakealanguagetest.
以下关于数据流图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Youwillhearfiveshortrecordings.Foreachrecording,decidewhatwayofresolvingcustomerservicecomplaintsthespeak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