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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admin
2015-09-30
31
问题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选项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答案
A
解析
首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秘密窃取行为。在本案中,李某的摩托车因为已经借给了王某,即已处在王某的合法占有状态下,李某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合法占有的财物,其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另外,王某在本案中所遭受的损失是因李某的盗窃行为才发生的,而不是因为李某的诈骗而陷于错误意识处分财产。总之,摩托车脱离王某不是诈骗的结果而是李某窃取的结果。其次,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害人是由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而信以为真,以致“自愿”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给行为人或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在本案中王某确实因为李某的“隐瞒事实”而陷入错误认识,但是在陷入错误认识的基础上王某并未实施处分财物的行为,因为此时摩托车已经在李某的控制之下。所以李某的行为并不成立诈骗罪。李某在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知后,故意隐瞒真情并进行销赃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后续行为,并不应当单独定罪处罚。故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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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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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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