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第7题)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第7题)
admin
2018-03-23
24
问题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第7题)
选项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处分。《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对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应视为按份共有,故B选项正确。
《物权法》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故A选项正确。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未达到2/3以上,因此,无权单独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故C选项错误。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V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陈大和赵二合同纠纷一案,经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法院判决赵二赔偿陈大的损失共计100万元。判决生效后,赵二故意拖延,迟迟不肯赔偿,陈大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二人达成和解协议,赵二一次性支付给陈大80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一年,陈大向该
甲公司的董事长杨某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施工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可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杨某已不再是本公司董事长,没有权限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以上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市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100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送到甲公司所在地B市。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个国家起诉,均适用美国的相关法律。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公
甲、乙合伙发明了一个导肓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准备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其中甲以非货币出资,乙、丙都是以货币出资,并分期缴纳。甲的出资财产未经评估就完成了交付,后来经评估发现甲交付的财物的实际价额略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
甲和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买一部iphone5s手机的合同,双方即发生债的关系,下列对该债的性质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个?
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39题)
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85题)
随机试题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技术方法随时代的不同而不断发展。下列各阶段中,抽样方法作为审计的一种技术方法开始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运用的时间是()。
唇腭裂的发生与遗传因素有关,属于
A.减轻鼻黏膜充血B.退热缓解疼痛C.对抗病毒复制D.改善体液循环E.减少打喷嚏或鼻溢液在抗感冒药中,含有氯苯那敏成分复方制剂的应用目的是()。
某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拟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商。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A、B、C、D、E、F六家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这六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人A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主要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有关的法律
某股份有限公司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2004年6月30日,该公司甲,乙,丙三种存货的成本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60万元;其可变现金额分别为45万元,48万元,60万元。在单项比较法下,该公司当年6月30日存货的
关于HAMD,下列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IknowlittleChinese.—YoucanhardlyunderstandwhatIsaid,______?
设且f(x)处处可导,求f[g(x)]的导数.
AwaronsugarhasbegunintheUKthatechoesthenation’ssuccessfulcampaignagainstsalt.Theeffortis【C1】______becauseit
HeisofftoParisagaintomorrow.Hetellsmethat,withthisjourney,he_____thereandbacktwentytim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