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37题)

admin2018-03-26  32

问题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37题)

选项 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
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
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台湾区际司法协助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A正确,不当选。根据该《规定》第1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B正确,不当选。
    就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方式中,如受送达人居住在内地或送达时在内地的,可直接送达。C正确,不当选。若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的,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时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所以D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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