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22题)

admin2016-05-08  27

问题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试卷一第22题)

选项 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答案B

解析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客观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其内容即是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从宪法实施的基本构成来看,主要包括:(1)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2)宪法的遵守;(3)宪法的解释。
    关于A选项,宪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的活动。宪法的遵守既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颁布以后,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那必将失去立宪的目的,也失去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故A选项正确。
    关于B选项,制度保障是指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总称。其属于宪法的保障体系,即为宪法实施提供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制度保障。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二者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宪法规范不可能自动贯彻于客观现实生活,只有在制度保障的条件下,这种“纸上的宪法”才能转化为“现实中的宪法”。因此,制度保障是为宪法实施提供保障,而不是其实施的主要方式。故B选项错误,当选。
    关于C选项,宪法解释是指宪法的实施过程当中,由特定主体对宪法精神、宪法规范等所作的理解和说明。宪法解释伴随宪法的文本而来,有了宪法就有了宪法解释的历史,在今天,宪法解释已经成为宪法从文本到实施之间所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在我国,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在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对宪法规范的理解问题,这就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故C选项正确。
    关于D选项,宪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目前尚未达成共识,但是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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