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6题)
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6题)
admin
2016-05-08
41
问题
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6题)
选项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答案
C
解析
从权利的存在形态来看,权利可分为应有权利、法律权利和现实权利。应有权利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而产生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是主体认为的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法律权利是指由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范围。现实权利,即主体实际享有与行使的权利。权利的三个层次并非一一对应。应有权利只是权利的应然状态,在政治国家中需要公共权力的保障才能为人所切实享有。法定权利并不是简单地对应然权利的囊括,只有纳入法律规定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切实的保障。因此,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个法律问题。现实权利是权利运行的终点,法律权利只有转化成为现实权利,才能成为或再现生活的事实,才对主体有实际的价值,才是真实和完整的。如果法律权利无法转化成现实权利的话,那法律还是只能停留在纸面上,人们还是无法真正的享有权利。因此。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选项C正确,当选。人们是否享有权利,只与人们的主体资格有关,只要符合权利的主体资格要求,即可以享有权利。与人们是否知道法律无关,即使人们不知道法律,还是可以享有权利的。选项A错误,不当选。
所谓法律体系,是指由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将一国制定和认可的现行全部法律规范划分成若干的法律部门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权利是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但并不是法律规范的全部内容,更不能等同于法律体系,因此,任何人知道了自己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知道了整个法律体系,选项B错误,不当选。法律的内容除了权利之外,还有义务,职权和职责等,权利并不能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选项D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t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孙想在一个市场设小摊点卖蔬菜,与市场管理者办好手续后,向县工商局申请执照,并请县工商局能尽快办理,但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得到答复。小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有关治安处罚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在行政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定案的依据?()
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行政合同的行政指导和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有:()
赵某与钱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双方对医疗费赔偿等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赵某履行了调解协议,而钱某没有履行。赵某请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随机试题
组织文化中的核心和主体是指_____________。
Eachnationhasitsownoddcharacterwhichdistinguishesitfromothers.Butthepeopleoftheworldhavemorepointsinwhich
患者,男,69岁。戴用全口义齿1周,主诉咬合疼痛,定位不明确。检查:黏膜未见红肿或溃疡部位,基托边缘伸展合适,做正中咬合时,上颌义齿有明显扭转,问题是
某女,26岁,月经提前,色红量多,心烦口渴,身热夜甚,舌红,脉细数,此因()
以下对散剂的描述错误的是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对于收益率曲线不同形状的解释产生了不同的期限结构理论,主要包括()。
贷款抵押风险存在的可能原因不包括()。
不属于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的是()。
下列科技常识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