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论述,错误的是:( )。
以下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论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16-07-11
36
问题
以下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论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B、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0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C、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委员会会议议程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答案
A,B,C
解析
A、B、C。《立法法》第24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委员会会议议程。”所以A错误。《立法法》第26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所以B错误。《立法法》第25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委员会会议议程”,所以C错误。《立法法》第27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所以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c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规划局作出对某企业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向建筑物所在地的T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T区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有困难,于是报请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如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确有困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公安派出所以刘某偷窃少量财物为由,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刘某不服起诉。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李某因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对于我国刑事起诉制度,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刘某系某银行的副行长,其朋友孙某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孙某开发某小区向该银行贷款了1亿元,仍有1千万资金缺口。孙某已无法申请新的贷款,遂找到刘某望其能够“借”银行1千万元几个月,并承诺全额归还,小区建成后送刘某一套大户型房子。刘某遂先后三次以转账方式将银
魏某是上市公司某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魏某的行为构成:()
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观点: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
随机试题
血管损伤后止血栓能正确定位于损伤部位有赖于血小板的哪项特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里的运输费用包括()。
下列关于信托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一瓶浓度为80%的酒精溶液倒出后用水加满,再倒出后仍用水加满,再倒出后还用水加满,这时瓶中酒精溶液浓度为()。
下图甲示突触的亚显微结构,a、d分别表示两个神经元的局部。下列与此相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必要条件是指没有条件就没有结果,有条件未必有结果的判断关系。它是与充分条件、充分必要条件相对的一种条件。下列不属于必要条件关系的一项是:
城市的文化形象是人们对一个城市的文化______的整体认知与印象,主要来源于城市的发展哲学、城市精神等构成的理念识别系统,城市各主体的行为方式所构成的行为识别系统以及公共文化空间、文化景观等构成的视觉识别系统。在新一轮的城市竞争中,城市的文化形象对城市的经
阅读以下说明,回答问题1~4,将解答填入对应的解答栏内。[说明]假设二叉树采用连接存储结构进行存储,root指向根接点,p所指结点为任一给定的结点,编写一个求从根结点到p所指结点之间路径的函数。voidpath(root,p)
HowlongdidEmilyDickinsonliveinthehousewhereshewasborn?______
A、Anyonewhoisinterestedinthatsport.B、Thosewhoplaybestatthatsport.C、Thesmarteststudentsinclass.D、Thecompeti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