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司考,卷二,第37题)
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司考,卷二,第37题)
admin
2017-05-25
24
问题
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司考,卷二,第37题)
选项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99条,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0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B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1条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定。据此,c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03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D项的说法过于绝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U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某,某公司分公司经理,该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债务人催着还钱,明知分公司没有偿还能力,只好指示技术员乙某伪造一份产权证明,以分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贷五百万元,银行没有认真核准材料发放了贷款。该分公司用所得贷款还了债,不久分公司倒闭。银行主张债权时发现
下列关于刑期起算的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驱逐出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徐某2005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8年刑满出狱后,徐某开办了一家娱乐城,任总经理,该娱乐城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徐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
高某(公安机关刑侦处的工作人员)得知自己的儿子高小某被公安机关作为抢劫犯罪嫌疑人而通缉,便给高小某买来假发、假须、墨镜等物品为其简单化妆,令其逃往南方。高小某在车站准备上车时经警方盘查认出被抓获,后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高小某无罪。以下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下列关于聚众犯罪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非洲某国公民甲向中国某法院申请,请求承认和执行其所在国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我国法院查明,两国没有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此时,人民法院应:
下列哪些条约属于国家继承的对象?
某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一次电视广告中虚构了与其同行业的另一家A企业产品质量有瑕疵的事实,由于这一广告,A企业该产品的销售量在一段时间内明显下降,名誉尽毁。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对该国有企业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A企业委托了代理律师。据此,
随机试题
网络广告中最早和最常见的方式为()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区别在于如何回答()
男性,18岁,因“急性阑尾炎”行“阑尾切除术”,病理为坏疽性阑尾炎。术后次晨起,患者表现为腹痛,烦躁不安,未解小便。查体:面色较苍白,皮肤湿冷,心率110次/分,血压80/60mmHg,腹稍胀,全腹压痛,轻度肌紧张,肠鸣音减弱诊断明确后,应采取何种治疗
对分包商,主要通过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______关系,保证分包商能及时地按质按量地完成合同责任。
下列关于数据的保护,说法正确的是()。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F1】Whenadiseaseofepidemicproportionsripsintothepopulace,scientistsimmediatelygettowork,tryingtolocatethesour
设有“职工”表文件,在“职工”表中查找“基本工资”最低的职工的姓名,则下列SQL语句横线部分的语句是()。SELECT姓名FROM职工:WHERE______;(SELECT基本工资FROM职工)
以下选项中,当x为大于1的奇数时,值为0的表达式是
在城市里,越来越多受过良好教育的职业女性加入到剩女的行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