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给予乙国进口丝束的配额,但没有给予丙国配额,而甲国又是国际上为数不多消费丝束产品的国家。为此,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乙、丙三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给予乙国进口丝束的配额,但没有给予丙国配额,而甲国又是国际上为数不多消费丝束产品的国家。为此,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8-04-02
27
问题
甲、乙、丙三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给予乙国进口丝束的配额,但没有给予丙国配额,而甲国又是国际上为数不多消费丝束产品的国家。为此,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
B、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
C、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
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
答案
C,D
解析
A项错误。最惠国待遇是WTO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WTO的任何成员,都可以享有其他成员给予任何国家的待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是国家。B项错误。磋商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天内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成立专家组。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C项正确。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相比WTO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程序上有所突破,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协商一致原则”改为“反向协商一致原则”。D项正确。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裁定和建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交叉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从法律部门的角度看,下列有关刑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一起行政纠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未获准许,虽然人民法院已经对上诉人进行了依法传唤,但上诉人拒不到庭且没有提出正当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村梁某在自家地里种植了50亩小麦,打算用来在镇上的商业街上开个面点店一,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关于梁某涉嫌的犯罪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与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刘某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申请房管局将何某的房屋过户给自己,由于房管局工作人员未按程序要求履行审查原则,导致何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被过户,随后刘某又出售给他人。何某要求房管局赔偿自己的损失。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拘传和传唤两者区别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随机试题
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七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年4月,刘某朋友王
邢某系出租车司机,某日晚10时许,载一女士粱某回家。途中,邢某见梁某年轻漂亮.衣着时尚,遂生歹念,将车开到僻静处停下,在车内用暴力奸污了梁某。梁某奋力反抗,将邢某的脸抓破。邢某认为这是给他犯罪留下罪证,唯恐罪行暴露,即决定杀人灭口。邢某揪住梁某头发,将梁某
土质路堑开挖的常用施工方案有()。
微分方程(3+2y)xdx+(1+x2)dy=0的通解为()。
关于物权的保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在Excel中,()函数是求一组值的平均值。
下列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Ⅰ.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Ⅱ.实际控制人可以为个人Ⅲ.发行人可以没有实际控制人Ⅳ.实际控制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下列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合同填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A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按季计算汇兑损益。每半年编制一次财务报表。20×3年1月1日有关外币账户期初余额如下。长期借款本金30
1974年,考古学家发掘出一艘南宋时期的“福船”,发掘地点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当时世界上著名的大港口。这一发掘地所在的城市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