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2016-08-16  42

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委员会调取证据,应当提供具体线索
B、赔偿请求人应当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据
C、质证笔录由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D、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可以延期质证

答案B

解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赔偿委员会调取下列证据:(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赔偿请求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三)赔偿请求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委员会调取证据,应当提供具体线索。”故A项正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1条规定:“赔偿请求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确因客观事由不能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根据其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期限。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故B项错误。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3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质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质证笔录由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核对无误或者补正后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记明情况附卷,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故C项正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质证:(一)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质证的;(二)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是否回避的决定不能在短时间内作出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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