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诉解释》的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关于通知事项、通知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6-08-16  33

问题 根据《刑诉解释》的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关于通知事项、通知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被限制出境的人在审理终结前不得离境
B、在外国驻华领馆外的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华使馆
C、不管双边领事条约是否规定通知期限。一律至迟不得超过7日
D、双边领事条约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外国籍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的,可以不通知。且只需其本人的口头声明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396条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下列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一)人民法院决定对外国籍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包括外国籍当事人的姓名(包括译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证件号码、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法律依据、羁押地点等;(二)开庭的时间、地点、是否公开审理等事项;(三)宣判的时间、地点。涉外刑事案件宣判后。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对外国籍被告人执行死刑的,死刑裁决下达后执行前。应当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外国籍被告人在案件审理中死亡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该法第397条规定:“需要向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的,应当层报高级人民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下判规定通知:(一)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与我国签订有双边领事条约的,根据条约规定办理;未与我国签订双边领事条约,但参加《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根据公约规定办理;未与我国签订领事条约,也未参加《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但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可以根据外事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互惠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二)在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区的领馆;在外国领馆领区外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华使馆;与我国有外交关系,但未设使、领馆的国家,可以通知其代管国家驻华使、领馆;无代管国家或者代管国家不明的,可以不通知;(三)双边领事条约规定通知时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无双边领事条约规定的,应当根据或者参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国际惯例尽快通知,至迟不得超过七日;(四)双边领事条约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外国籍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高级人民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协助。”由第396条规定的通知的内容可知,A选项不是通知的内容,故A项错误。根据上述第397条规定的内容,B选项正确,当选,C项选项错在如果有约定的期限,就接照约定的期限通知。D选项要求的是书面通知,不能是口头通知。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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