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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有关看守所职权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有关看守所职权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6-08-16
35
问题
有关看守所职权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辩护律师在持有“三证”会见委托人时,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过48小时
B、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看守所可以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C、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视情况将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D、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通知看守所或监狱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故A项对看守所在48小时安排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同法第254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由此可知看守所不仅可以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还可以向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故B项正确,当选。根据同法第255条的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可知,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根据该法第257,条第4款规定:“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对于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通知监狱或看守所。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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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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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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