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骑自行车不慎撞到停在停车场的王某的汽车,造成王某车辆损坏,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骑自行车不慎撞到停在停车场的王某的汽车,造成王某车辆损坏,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09-03-14
29
问题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骑自行车不慎撞到停在停车场的王某的汽车,造成王某车辆损坏,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保险公司对王某的损失金额赔偿,则自向王某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代位行使向李某请求赔偿5000元损失的权利
B、如果王某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已经从李某处获得2000赔偿金,则保险公司仅需赔付王某3000元
C、如果保险公司仅向王某赔偿3000元,则王某有权要求李某向其赔偿2000元
D、如果李某是王某的妻子,则保险公司在向王某作出赔偿后,不能向李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答案
1,2,4,8
解析
《保险法》第45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依此可知ABC项均是正确答案。第47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D项也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K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和贾某合谋绑架某个体户之子李某(4岁),并准备向其家人勒索赎金40万元。2008年1月3日,二人将李某骗出之后用绳索捆住双手,并强行将其带到郊区一座荒弃的房子里头。二人欲打电话给李某父母进行勒索,但遍寻不到公共电话厅,又怕用手机打会暴露自己身份,于是刘
2008年3月,曾某因无力偿还炒股时向黄某借的20万元,遂产生保险诈骗的念头,并于2008年2月12日至25日间,在三家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了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为了达到诈骗上述保险金的目的,曾某找到黄某,劝说黄某砍掉他的双
案情:某施工单位包工头周某(中国籍)经营数年,家底颇丰,一心出国希望看到西方之灯红酒绿的世界,以决定是否移民国外。遂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王某献上红包2万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开往M国的我国国际列车上,途经L国时,周某因与同行的李某发生口角,并殴打李某
某食品公司与某农业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协议内容为:(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食品公司以货币出资,金额200万元,另外以某食品商标作价300万元,研究所以新型食品加工专利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500万元(有评估机构
甲、乙、丙、丁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2)丁为普通合伙人,
静江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经过侦查作出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将县交通局采购科科长王某逮捕,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
平安市人民政府为了繁荣商业市场,计划在该市的某繁华地区建设一条步行商业街,为此市政府于2007年8月10日颁布了《关于拆迁某地区房屋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由该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并于当日发布了拆迁公告。房地产公司分别与该地区居民就拆
2008年2月10日,因东江市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以下简称北苑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垫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垫江县政府)作出垫府发[2008]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东江市垫江县桂溪镇人民政府、
2009年7月,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9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龙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何某(男)与金某(女)于1988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但事后还是能够相互谅解。2006年,夫妻双方再次因为子女读书的费用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何某殴打金某的现象。金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诉讼。问:为了避免和金某在法庭上发生争吵,何某聘请了律师张某
随机试题
房室交界处传导速度较慢的生理意义在于
A.ATPB.ADPC.cAMPD.cGMPE.CP体内重要的储能并可直接供能的物质是
闭经的原因是
肺痈形成脓胸时可表现为
输卵管妊娠流产多发生于
恶性肿瘤的主要特征()。
关于盐桥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各项中,企业在判断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时,可作为存货成本确凿证据的有()。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体现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选项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