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观点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下列观点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admin
2009-02-14
83
问题
下列观点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选项
A、直接占有人可以为自己创设间接占有
B、直接占有人不能为自己创设间接占有
C、直接占有人可以为他人创设间接占有
D、直接占有人不可以为他人创设间接占有
答案
1,4
解析
本题考查对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的理解和创设。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标的物。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对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直接占有人可以为自己创设间接占有。比如,张某把一头牛质押(完成了交付)给李某,就是为自己创设了间接占有,为李某创设了直接占有。A当选。直接占有人也可以为他人创设间接占有。比如王某把一头牛卖给黄某,同时又约定借用10天。这样就为黄某创设了间接占有,黄某对这头牛有返还请求权。王某因借用而直接占有。C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Z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卷四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
2008年卷四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
案情:张浩然和林天河是东塔村村民,因都看好未来几年的水果市场,两人都想在东塔村所拥有的山岭上种植果树。于是向乡政府申请该山岭的使用权,两人都向乡政府递交了相关材料,乡政府在审查过程中,张浩然贿赂了相关人员,最后乡政府裁定张浩然可以使用该山岭。林天
案情:李某和市委书记张某素有恩怨。李某为了杀害张某,将放了毒药的红酒交给张某的儿子张小某(10岁),让其交给张某。张某见酒不是很好,未喝。(事实一)李某见张某未死,得知张某晚上加班。于是教唆谢某,在张某回家的路上开车撞死张某。晚上谢某见
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
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给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活,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2008/2/7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米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
随机试题
InonlytwodecadesAsianAmericanshavebecomethefastestgrowingtheU.S.minority.Astheirchildrenbeganmovingupthrough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其中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
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包括()。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上,正确的原则是()。
()对于钻研相当于问题对于()
下列可以作为证人的人的是()。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切思想(包括概念和命题)都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违反同一律要求的是:
Theopeningparagraphiswritteninordertostate_____.Theauthor’sattitudetowardstheservice-educationconceptis_____.
现代政府依赖专家人才——2000年英译汉及详解Governmentsthroughouttheworldactontheassumptionthatthewelfareoftheirpeopledependslargely
Whatdidthewomang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