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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5月17日。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5月17日。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
admin
2021-11-02
23
问题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5月17日。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间接证据
B、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
C、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直接证据
D、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原始证据
答案
D
解析
考查证据的分类,本案中,赵某对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和到期未履行承担举证责任,而王某则对借款债务因清偿而消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甲、乙证人所言皆为本证。本案中甲证言为原始证据,而乙证言为传来证据。王某提交的借条和甲乙证人证言都是直接证据,故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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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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