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43,单)

admin2017-03-07  29

问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43,单)

选项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2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 1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直接依据法条可以直接判断A项的正确性。此外,依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公正”也可以在没有记住法条的情况之下将A项的正确性推导出来。本考点是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翻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巾请人,可以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行政机关视情况不同,可以做出的答复类型包括:(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中请人,对能够确定浚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还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处理: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的起诉期是3个月,提起复议的期限是60天,B项错误。这属于行政法中必须记忆的数字类的细节,每年都有题目考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是中级人民法院一一审管辖的行政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案中的区政府就是法条中的县级人民政府,所以,应当由区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C项表述错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的规定,除本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故而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违法的。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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