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驱使耕牛犁田。途中耕牛突然发狂冲向路人,李某为躲避疯牛而踏入路旁张某家的菜园,致使菜园中的蔬菜秧苗受损。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侵权责侄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判决李某无需承担责任,而
王某驱使耕牛犁田。途中耕牛突然发狂冲向路人,李某为躲避疯牛而踏入路旁张某家的菜园,致使菜园中的蔬菜秧苗受损。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侵权责侄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判决李某无需承担责任,而
admin
2015-09-11
36
问题
王某驱使耕牛犁田。途中耕牛突然发狂冲向路人,李某为躲避疯牛而踏入路旁张某家的菜园,致使菜园中的蔬菜秧苗受损。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侵权责侄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判决李某无需承担责任,而应当由动物饲养人王某承担。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选项
A、法条中“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表述,意味着其行为模式是“可为”
B、李某之所以无需承担责任,是因为他致使秧苗受损的举动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免责
C、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以运用类比推理
D、《侵权责任法》第78条提供的是一种有选择的指引
答案
A,B,D
解析
A项错在,行为模式是应为,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项错在,李某的举动为紧急避险,而且“正当防卫”不免责;D项错在,它的规定是以“义务”为内容,所以是确定性指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3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对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6年春季北京玉渊潭樱花节,甲男与其女友乙前去参观,见到朵朵樱花娇艳欲滴,乙喜欢之情溢于言表,要求甲上树攀折,由于力度过猛,甲将一数枝拉断,使树身受损,公园为修复因此损失500元,恰巧公园管理人员赶到,对这种行为加以斥责。甲慌张至极,从树上摔落下来并砸
牛某与马某为同学,关系一直很好。一天上午,马某突然造访,并给牛某带来一个黑色提包,说要牛某为其保管一段时间。牛某再三追问才得知是走私来的100克海洛因。牛某不愿收下,马某遂拿出2万元钱,给牛某作为酬谢,牛某才允诺。牛某又问马某钱是哪来的,马某说是从银行抢来
甲企业欲将其房屋一幢转让给乙企业。下列有关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方式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甲某诉乙某侵权一案,案情复杂,经法院受理,于2008年4月1日向甲某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乙某发出应诉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明双方应当于4月15日到法院举证,乙某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向法院送达人员口头表达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后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到4月18
以下是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股份向中方投资者提供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问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1958年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被请求承认与执行仲裁的国家的主管机关可以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拒绝承认和执行?
《刑诉解释》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通知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我国采用的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原则。()
葫芦是机修钳工在工作中使用的一种轻小型的起重设备。
脑的被膜由外向内依次为
小便频数,量少色赤,刺痛者多属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mm。
人们用自己所获报酬与所作付出的比例与别人的这一比例进行的比较称为()。
在企业成熟期,企业培训课程设计应以()为重点。
操作系统为了保证文件未经拥有者授权,任何其他用户均不能使用此文件所提供的解决方法为______。
PassageTwoExplainthemeaningof"Eventhemostluxuriouspalaceofmemoryneedstrashcans."accordingtothecontext(Para
LanguagesinAmerica TheUnitedStatesis【T1】____________anEnglishspeakingcountry.The【T2】____________ofthepopulations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