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admin2009-03-14  35

问题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选项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8

解析 外资企业是指全部资本由外商投资而设立的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商单独投资也可以是几个外商共同投资,法律不作限制。因此选项A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组织形式。因此外资企业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选项B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现在对外资企业的出口比例不再做硬性要求,因此选项C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外资企业法》第1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根据此条,D项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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