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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人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人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
admin
2018-05-10
53
问题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人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49题)
选项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
B
解析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对执行行为的异议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予以救济。本案中,被执行人乙认为法院扣押钢琴的执行行为错误,提出异议,在法院审查该执行行为异议并驳回异议后,只能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进行救济,而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也不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只有选项B正确,其他选项A、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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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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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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