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

admin2014-12-18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

选项 A、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B、生效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民事案件
C、当事人双方人数皆不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
D、立案后被告下落不明的民事案件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由此可见,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案件、生效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民事案件、立案后被告下落不明的民事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A、B、D三项错误;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当事人人数不众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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