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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
admin
2014-12-04
41
问题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85题)
选项
A、再审质证应当由高某、张某和捡察院共同进行
B、该录音带属于电子数据,高某应当提交证据原件进行质证
C、虽然该录音带系高某偷录,但仍可作为质征对象
D、如再审法院认定该录音带涉及商业秘密,应当依职权决定不公开质证
答案
C,D
解析
该题实际上考查证据的种类及证据的质证问题。根据《证据规定》第47条的规定,质证的主体是当事人,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录音带属于视听资料,此外,根据《证据规定》第50条的规定,质证的内容是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证据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偷录的录音带作为证据仍需要作为质证对象,故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证据规定》第48条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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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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