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经查:丙无赔偿能力。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4题)
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经查:丙无赔偿能力。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4题)
admin
2012-12-10
23
问题
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经查:丙无赔偿能力。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4题)
选项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甲予以适当补偿
C、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予以适当补偿
答案
B
解析
选项AB考查的是帮工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可知,本题中,帮工人乙在帮工过程中,被第三人丙撞伤,公安部门认定丙承担全部责任,故应由丙对乙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丙无赔偿能力时,可由被帮工人甲适当补偿,据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选项CD考查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可知。本题中,被盗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失主不用承担责任。据此,选项CD均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t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
2012年9月。某市郊区农民张某给当地有名的商户王某写了一封匿名信,信内称要王某借10万元钱给自己做生意,让王某在9月22日上午9点独自一人到某公园假山边等着,如不带钱或带来他人,将对其女儿不利。9月22日,张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
2004年7月3日上午。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青年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岁,无业青年)和王某(男,18岁,无业青年)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县钢铁公司保安人员刘某当场抓获。在未
案情:2012年5月。华胜实业有限公司与王亮、姚谦、董珠、马武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企业,名为万宝华泰。在万宝华泰筹建阶段,华胜公司董事长雷生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王亮、姚谦协助雷声进行企业的设立工作。2012年6月5日,万
案情:2016年12月4日,李鹏飞与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郑七五个自然人,签订了《股东投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英华装饰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先由各投资人按照各自认缴比例实际缴纳各自认缴部分的50%,其余的50%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缴
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人丙银行存储。协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期满,乙便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还款,应否支持?为什么?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不主张购买,丙、丁均主张购买,且所出条件相同。甲应转让给
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13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能抑制胰岛素分泌?()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理想的实现就是把理想从观念转变为()。
()道德观认为,能给行为影响所涉及的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利益的行为才是善的。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惜别()大学时所作。
普通建筑物卫生间门窗的玻璃多选用( )。
下列各项关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之间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其原因有()
[*]
A、Thetopicisworthdiscussingagain.B、Thetopicisfunnyandmeaningful.C、Thetopicneedstobewellunderstood.D、Thetop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