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5题)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5题)
admin
2017-03-09
41
问题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5题)
选项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答案
A
解析
本题是对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以及2004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人民调解协议规定》)的考查。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1条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该法第32条及《人民调解协议规定》第2条第1款均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人民调解协议规定》第3条第3款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以调解协议抗辩的,应当提供调解协议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两点内容,其一,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该约束力使原纠纷不再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只能就调解协议而不能再以原纠纷提起诉讼。其二,即使当事人一方以原纠纷提起诉讼,对方当事人以调解协议进行抗辩的诉讼行为也会使得原告的起诉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在本案中,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再以原纠纷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的问题,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只有在经法院依法确认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本案中的调解协议未经法院依法确认为有效,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李某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选项C错误。
关于调解协议的撤销理由,根据《人民调解协议规定》第6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在本案中,张某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张某不能以选项D所述理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是选项B。很多考生认为,由于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李某只能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事实上,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第31、32条和《人民调解协议规定》第2、3条规定的内涵以及各法条之间的联系是正确解答本题的突破口。在将前述法律规定结合进行分析后,可以得出结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一个新合同的成立,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并且调解协议的达成使得原争议或纠纷不再具有可诉性,当事人一方只能以调解协议而不能再以原纠纷提起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r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某当事人的申诉,发现甲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在此情况下,甲市检察院应如何处理?(2005—卷三—41,单)
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甲为国有独资公司,经营印刷产品的制造、加工和买卖,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因业务兴旺,董事会作出决定,即日起实施的以下方案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张甲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各1000股,现其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就此,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公司法律的是()。
中国A公司就价值100万美元的即将运往菲律宾的一批蔬菜分别向甲、乙两保险公司投保了海运一切险,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美元和40万美元。后在海运途中,因遭遇恶劣气候致使该批蔬菜大部分腐烂,损失高达90万美元。A公司因此欲向两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形,以下说法
随机试题
Asapoorfreshstudent,hehadtodoapart-timejob______money.
护士在观察肺炎患儿的病情时发现患儿发热持续不退,中毒症状加重,呼吸困难,频繁咳嗽,咳出大量脓痰,多提示可能并发了
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凡以CIF条件成交的货物,由()办理投保手续。
将一货币额存入银行不会带来与该宗房地产所产生的收益相等的收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下关于缺陷责任期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中,应该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转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有人认为,一个国家如果能有效率地运作经济,就一定能创造财富而变得富有;而这样的一个国家要想保持政治稳定,它所创造的财富必须得到公正的分配;而财富的公正分配将结束经济风险;但是,风险的存在正是经济有效率运作的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从上述观点可以得出以下哪项结论
区别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标准是()。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你如何理解这句话?如果你被录用,你将怎么做?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