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admin
2014-02-25
26
问题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请回答下列题。 (2011—卷三—95~100,任)
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选项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裁判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庭审中当事人出示的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无需举证也可以确定的事实,来适用法律作出裁判。A、B两项所述事实,构成民事诉讼法上自认的事实,是无需举证也可以确定的事实,因此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根据,因此A、B项正确;D项所述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与上面两个事实不同,不构成自认的事实,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涉及到此类身份关系不能自认;另一方面.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且在随后的庭审中,张成功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因此,D选项不构成法院判决的根据,D项错误;C选项所述为黎明丽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只是限定了法院裁判的范围,并不构成法院判决的根据,因此C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D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卢某有坐落于某市某街的房屋一幢。卢于1967年下放回原籍,该房屋暂由刘某等人居住。1969年因房屋过旧,刘某等人迁走,该房屋交由居委会代管。1969年11月,王某夫妇无房居住,经居委会安排搬进该房暂住,当时讲明:“以后房主回来要房,除非他们另有房屋居住,否
高某购得一处独栋别墅,并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足额财产保险,保险价值1000万元。某日,张某玩火把别墅烧着,造成500万元的损失。有关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王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5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某死后,甲取得王某的5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王某有一子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孙某是某一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孙某有事情需要离开中国,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案件是无须先行调解的?()
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45题)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2007年试卷三第44题)
随机试题
装配式钢板桩格型围堰适用于在岩石地基或混凝土基座上建造,其最大挡水水头不宜大于()。
的根为_______.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运用的主要表现手法是( )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骨髓象错误的是
嗜铬细胞瘤发生低血压和休克的原因,下列错误的是
女性,20岁,诉咀嚼无力,口腔检查发现上颌第一恒磨牙颊侧牙周袋约6mm深,牙齿松动Ⅱ度,口腔卫生尚佳,下前牙牙石I度,拟诊
不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是()。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核心是()。
行行出状元,不管哪一行也好,都会涌现出一批拔尖的人才。
Lettingitoutmaybebadforyouremotionalhealth.Manypeopleassumethatsharingfeelingsopenlyandoftenisapositive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