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90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90题)
admin
2013-12-28
34
问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90题)
选项
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结合本题,甲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选项A、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E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向丙借款,又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李某和他人组建了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有关该合伙企业的一些情况,问其中哪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甲与乙于2002年8月结婚,2004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下列各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的有:
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赵某因票据被盗申请公示催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除权判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袁某欲开一家婚纱摄影店,便与胡某商量,想请胡某入伙,胡某同意,双方约定:照相设备由袁某负责,胡某只负责照相、冲洗及艺术加工,利润均分。合同履行2年后,由于婚纱摄影市场过热,摄影店经营亏损,欠外债25万元。债权人可以向谁主张债权?下列错误的选项是()
著作权所包含的下列权利中,受到保护期限制的是()。
下列观点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甲是一位成功的商人,白手起家,创立了一家著名的跨国企业。作家乙征得甲的同意后,欲将甲的生平经历付诸文字,创作一部自传。于是由甲口述,经乙整理并由其执笔撰写完成了甲的自传。由于双方没有约定,作品完成后,甲、乙对著作权的归属产生了争议。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选项
陶某为其女儿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陶某支付了首期保险费用,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天未支付当期保险费,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随机试题
恶性葡萄胎与绒毛膜癌的主要区别是
锁骨摄影不采用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问题。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旅游者购物后发现是残次品、赝品、计价有误或对所购商品不满意,要求导游人员帮其退换时,导游人员应()。
若某机关所办之事因缺乏一定的物力、财力或人力,需要报请上级协助解决,应写哪一类的请示?()
关于因特网中的主机和路由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I.主机通常需要实现TCP协议Ⅱ.路由器必须实现TCP协议Ⅲ.主机必须实现IP协议Ⅳ.路由器须实现IP协议
由陨石撞击地球所形成的陨石坑在地球上虽然到处都有,但在地质较稳定的地区出现的陨石坑则最为密集。这种陨石坑的相对密集现象,肯定是由于地质较稳定地区较小的地表变化所造成的。以下哪项是使上文结论成立的假设?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新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若,则()
Thecostofplantandequipmentincludesallexpendituresreasonableandnecessaryinacquringtheassetandplacingitinapo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