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2题,单选)

admin2020-01-15  62

问题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2题,单选)

选项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答案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虽未满18周岁,但是已满17周岁他已经能够理解拍卖的含义以及在拍卖会上拍卖物品自己所应当负担的法律后果,他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有效,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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