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役权,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24

问题 关于地役权,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B、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
C、地役权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D、地役权设立采登记对抗主义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因此,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土地及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B项说法正确。
    又《物权法》第157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由此可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地役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地役权合同应当是要式合同。
    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地役权应为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因此,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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