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3-12-28
33
问题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大学生刘某从某摊贩处花10元钱购买了盗版“winDowsXP”系统光盘一张,并在自己电脑上用该光盘安装了“winDowsXP”系统,后来由于微软公司采取措施对付盗版,导致刘某电脑不能正常使用,此时刘某可以要求该摊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B、李某拾得数码相机一个,并在网上跳蚤市场联系买家欲进行转让,大学生张某对该相机很感兴趣,于是和李某达成买卖协议,并约定:先支付一半价款,另外一半价款在试用一段时间满意后再支付。几天后,张某的同学何某发现该相机就是自己的,并拿出发票来证明。此时,张某有权中止向李某支付剩余的价款,除非李某提供适当担保
C、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化肥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交货后2日内进行检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由于工作人员失职并未及时检验,后发现化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公司事先并不知晓此事)。此时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D、王某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出现了一个问题:在连续使用6个小时后电脑会出现黑屏现象,从而需要休息两小时才能继续使用。于是王某打算将该电脑转让,通过网络跳蚤市场,王某联系上了欲购买电脑的孙某。双方约定在支付价款后2日内对电脑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全部退款。孙某使用1小时后未发现任何问题,于是在第三日告知王某没问题。10日后,孙某连续让电脑工作6小时后电脑出现问题了,此时,孙某不能再要求王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
B,C
解析
《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第151条进一步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150条规定的义务。A选项中,显然10元的系统光盘是盗版光盘,微软公司有权对光盘的内容主张知识产权,但是王某作为大学生也应知道lO元的系统光盘是盗版光盘,故不得要求摊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所以A项错误。《合同法》第152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B选项中,张某有确切证据证明何某对相机享有权利,所以可以中止支付价款,故B项正确。《合同法》第158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C选项中,乙公司没有及时检验并怠于通知,故不得主张瑕疵担保责任,C项正确。《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年的规定。《合同法》第158条第3款又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D选项中,王某明知自己电脑有问题而进行转让,故即使孙某没有在检验期间内通知王某质量问题,王某也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o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张旭、李文和赵军合伙出资设立一家铝材加工厂,在经营期间,李文因个人急需现金,未经张旭和赵军同意,便以该厂部分产品出质向刘迪借款5万元并已交付货物,由于李文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又谎称已征得张旭和赵军的同意,刘迪对其擅自处分这些产品一事并不知情。张旭和赵军
甲百货公司和乙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加工合同,由甲方负责提供样品,乙方提供面料并根据样品进行加工,4月10日交货。4月8日,乙服装厂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陷于破产。该批加工的服装能否作为破产财产?()。
甲乙因借款纠纷诉到法院,甲怕乙没有偿付能力,就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接受其申请,将乙家中的冰箱、彩电扣押,并责令乙10日内还款,否则就将冰箱、彩电变卖予以赔偿。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有一台打稻机,为防邻人借用,将主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时即谎称机器坏了。某日,张某好友马某来借,张某碍于情面只好借给他,但为证明打稻机是坏的,故未将固定键装上,也未将此事告知马某。马某在使用时,零件飞出,将马某打伤。对此案,应如何认定处理?(
如无例外情形,在下述哪种情况下,乙公司发出的承诺通知才可视为有效?如果甲公司在其挂号信中向乙公司寄送的是一份经过其签字盖章的合同书,而乙公司在收到当日即签署了该合同,并于第二天将签署后的合同向甲公司寄还。则该合同自何时成立?
北京甲食品公司准备在中秋节前再生产月饼一批,因原料缺乏,便于2004年8月3日(信件载明日期)向山东乙农副产品公司以挂号信的形式发出订货要约一份,要求订购枣泥、豆沙和果脯各1000斤,要约中列明了质量要求和可接受的价格范围等条件,并表明承诺期为10日。乙公
公民甲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1990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公民甲有妻子、儿女9人,且有许多曾经给过他帮助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2年12月6日,公民甲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
S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S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S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某股份有限公司因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重新选任监事,需对章程中有关记载事项予以变更。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就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时须遵守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冷制冷食类菜品在使用调味品时________深色调味品。
影响资本周转速度的因素有()
A.增快B.减慢C.在正常范围D.先不变后增快将血沉正常的人的红细胞放入血沉快的人的血浆中,红细胞的沉降率
下列不具有鉴别意义的绦虫结构或阶段是
根据税收征管法对税款追征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09年)
2×14年1月1日,甲公司通过向乙公司股东定向增发15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6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并控制乙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财务顾问费30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未来3年平均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甲公司需要按超过部分的1
下列属于企业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有()。
年龄、性别和身高,可应用于反映儿童()营养状况。
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一句体现了什么样的语言风格?()
Awisemanoncesaidthattheonlythingnecessaryforthetriumphofevilisforgoodmentodonothing.So,asapoliceoffi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