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dmin2008-04-03  28

问题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选项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答案D

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现行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全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它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A选项与法律体系的概念相符合,因此A项正确。B选项涉及到中国法制史的知识,要求考生对“清末沈家本修律”这一历史事件有一定的了解。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概念是部门法体系,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是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的标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当然也无从存在。故此B项正确。C选项考察“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构问题。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由于“一国两制”的实行,出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基本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行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而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一的中心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一。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D选项,首先需要明确法典的体例和法律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古代中国法律一直是诸法合体,但是这种法典编纂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多样,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自然形成了不同对象的若干部门性法律规范,它们是构成古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这种有一定结构形成的法律体系是客观的社会发展的结果,至于法典编纂的体例和形式则是立法者主观的产物。因此中国古代虽然在法典体例上诸法合体,但客观上依然有着相对独立的部门法规范的存在,只是没有这种明确的概念划分,也没有形成建立在部门法划分基础上的近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结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古代中国不存在法律体系。可见,D项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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