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利达公司于2015年1月与改威公司签订了《沥青改性加工合同》,约定利达公司提供基质沥青暂定2000吨,改威公司按照对方实际需求将其加工成改性沥青。合同履行后,2015年4月经改威公司确认,其尚存利达公司的基质沥青450吨。2018年5月利达公司向改威公司发
利达公司于2015年1月与改威公司签订了《沥青改性加工合同》,约定利达公司提供基质沥青暂定2000吨,改威公司按照对方实际需求将其加工成改性沥青。合同履行后,2015年4月经改威公司确认,其尚存利达公司的基质沥青450吨。2018年5月利达公司向改威公司发
admin
2021-06-28
63
问题
利达公司于2015年1月与改威公司签订了《沥青改性加工合同》,约定利达公司提供基质沥青暂定2000吨,改威公司按照对方实际需求将其加工成改性沥青。合同履行后,2015年4月经改威公司确认,其尚存利达公司的基质沥青450吨。2018年5月利达公司向改威公司发函催告返还剩余沥青,改威公司随即告知库存基质沥青已经灭失。双方遂起纠纷。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若利达公司尚欠付改威公司加工费,改威公司可以就存留沥青行使相应留置权
B、利达公司基于物权主张改威公司返还存留沥青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利达公司向改威公司主张沥青灭失的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D、利达公司对存留沥青的灭失后果应按照“轻过失免责”处理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第783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于作成果属于定作人所有,包括原材料。利达公司可就剩余原材料行使留置权。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法典》第458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针对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加工成果和剩余材料,定作人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利达公司有权要求改威公司返还剩余基质沥青,但该项动产未予登记,根据《民法典》第169条规定,其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利达公司基于物权受到侵害(沥青因管理不善而灭失)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当然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该期间应自权利人知道受侵害时起算。2018年5月利达公司向改威公司发甬催告时才知库存基质沥青已经灭失。至起诉时未届满3年。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利达公司对存留沥青的保管义务是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产生,并非无因管理。基于有偿合同而产生的管理责任,不适用“轻过失免责”原则。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e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欲购买一套加工设备,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但是乙公司伪造了质量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与甲公司进行协商,甲公司为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花费差旅费8000元。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遂与乙公司停止了谈判。乙公司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王某提供贷款10万元,王某向张某支付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6倍的利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
某日狂风大作,将高压线吹断,陈某从高压线边经过时被高压线电到,陈某要求高压线的所有单位甲公司赔偿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曾经是甲公司的职员,由于张莱有偷窃行为,甲公司将其开除,张某到处张贴小字报,污蔑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致使甲公司的销售量大大下降,甲公司的员工也为此事人心惶惶、焦虑不安。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的下列建议正确的是: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转移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司考.2008.3.40)
甲企业以乙公司所使用的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诉讼,乙公司以甲企业的注册商标系复制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起反诉,应当对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的是:
甲到美国学习半年,乙听说后委托甲代买一种助听器。甲回国将价值5000元的助听器送至乙家中。但乙妻告知甲,乙已于2月前病故,助听器是给乙用的,现在乙已死,只好请甲自行处理。关于甲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来承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由供应方与需求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这是()
Insomecases,yourinstructormaytellyouthetopics______ormaygiveyouachoiceoftopicstowriteabout.
与动物细胞比较,细菌所特有的一种重要结构是
女性,55岁。与邻居争吵后,情绪激动,突起呼吸困难。咯粉红色泡沫样痰,BP195/105mmHg。该患者的最佳治疗药物是
患者,男,68岁。因肺炎住院,据医嘱给予抗生素静脉输入,每分钟输入40滴,该患者每小时输入的液体量为
交货数量发生增减的原因不包括( )。
杜邦分析法中,决定净资产收益率岛低的因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
李某2008年10月份取得收入6900元,若规定起征点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3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5000元以上,适用税率
HowtoMakePeacewithYourWorkloadA)Swamped(忙碌的),underthegun,juststrugglingtostayabovewater;whateverofficeclic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