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
【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
admin
2018-07-03
17
问题
【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
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由张某(出租人)承担。因为张某(出租人)有提供热水(热水器)的义务,张某违反该义务,致李某损失,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据此,张某违反合同义务,约定提供高端热水器而没有提供,给李某造成人身损害,该损害未超过李某订立合同时的预见范围,李某有权就此损失请求张某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Y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李三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法院应如何处理该项房屋买卖纠纷?
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李三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李四、李三夫妇安装水管,建厕所等行为在民法上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案情:郑某结婚后经常受其丈夫王某虐待和殴打,并且发现王某经常酒后持刀在邻里间寻衅滋事,受到邻里唾骂,经常劝说仍不改正。王某还扬言:郑如果离婚,就杀死郑某和郑某娘家的全家人,致使郑某不敢离婚。2004年10月14日凌晨3时许,王某酗酒后卡住郑某的脖子进行殴打
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是否有效?为什么?该案中的公证文书是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此案的被告应为兰天厂还是兰天厂与张某为共同被告?若电梯为专用产品,兰天厂经法院劝告接收货物支付货款。本案如何处理?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2002年9月,东方实业公司与长城生物工程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商定双方联合开发研制一种营养口服液。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2年11月,双方发生争议,长城生物工程研究所向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张永平对消防安全处的处罚行为不服时应向谁申请复议?
×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某强奸少女又妨碍作证,×县法院明显违背法律原则重罪轻判陈某有期徒刑3年。经有关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该案经检察院抗诉,××市中级法院终审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一审审判长、×县法院刑庭庭长阮某也因此案被检察机关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设刘某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于2003年9月将汽车出租给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有何种法律关系?王某所受损失由谁承担?
随机试题
并不是所有的行为变化都是由经验引起的。()
蓝紫光疗法可以治疗的疾病是
医用X线诊断装置的组成不包括
乳腺癌好发于
补骨脂薄层色谱试验的对照品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环境保护法》规定,对产生环境污染单位的要求是()。
()是企业最常用的组织结构变革方式。(2007年11月二级真题)
Windows7中,对文件和文件夹的管理是通过()来实现的。
Whatarethespeakersmainlydiscuss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