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2岁,系初一学生,某抢劫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则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07-03  24

问题 王某,12岁,系初一学生,某抢劫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则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王某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B、开庭时,王某必须出庭作证
C、侦查人员询问王某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王某只有12岁,不能做证人

答案A

解析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同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又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的有关规定,证人是未成年人时可以不出庭作证。王某虽然年幼但作为初一学生。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可以作证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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