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34,单)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34,单)
admin
2014-02-21
34
问题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34,单)
选项
A、可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国内法院强制执行
B、可申请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C、可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
D、可向联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判决
答案
C
解析
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故C项正确。其他三项皆谬。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U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陈某因涉嫌盗窃单位的电脑被公安机关拘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李某由于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来,李某的精神病被治愈,李某向法院提出撤销原判决的申请,法院经过审查核实李某的精神病已经治愈,此时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
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下列何罪?
被告人王某为泄私愤,报复同事李某,捏造并散布李某贪污腐败的许多虚构事实,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构成诽谤罪。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李某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律应当如何处理这一诉讼请求?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某学校非法解聘教师,被解聘教师要求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处理,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学校继续聘用该教师,并给予1万元经济损害赔偿。该学校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中层领导于部实行任期制的暂行办法》规定,全市三级法院2005年1月1日以后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均实行任期制,任职期限为正职5年,副职4年。在任职期满后,各法院党组要组织干部部门对任职人员进行考核,全面考查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经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韦某在游泳馆游完泳后,在更衣室撬开某存衣柜实施盗窃,但拿出里面的皮包后发现,里面除了几万元现金外,还有一张身份证,上面显示其主人是韦某的老同学康某,想到康某曾经帮助过自己,自己这样做不厚道,于是韦某将皮包放回原柜子里,离开了游泳馆。韦某的行为属于:(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特点的是()。
捏脊法适用于()的宾客。
有关呋噻咪的体内过程叙述,正确的是
用哪一种方法获得的信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真实性()
第一个实现登陆月球的人是()。
太学是中国历史上有文献记载的正式设立大学的开端,是中国高等教育由萌芽走向雏形的表征。()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某家电企业率先提高劳动生产率,则该企业单位商品价值量(),商品价值总量:
解放战争时期创制的新刑种是()。
A、 B、 C、 C题目是提议送对方去机场,(C)才是最适当的反应。(A)说的是原因,(B)提到的是时间和地点,都与问题无关。
TheSkillsRequiredtoGetaJobI.Academicskills:【T1】______【T1】______1.Communicationskills—Understandandspeakthela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