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6题)

admin2018-03-23  35

问题 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6题)

选项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熊某与杨某结婚,二人一直抚养小强,熊某与小强形成抚养关系,所以杨某和小强都是熊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A项正确。《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所以,女婴死后不发生代位继承,B项错误。《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男婴出生时为死体,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即由熊某的继承人继承,包括杨某、小强、女婴。女婴出生后死亡由其继承人继承,即其母亲杨某。所以,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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