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dmin
2014-02-08
25
问题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选项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答案
A,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因此,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F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王某租住3个月后,向孙某提出第二天退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高某因偷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之后,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原告北山开发公司状告被告南山房地产公司窃取其商业秘密。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原告因不可抗力因素没能提供证据A,经申请延长了举证期限还是没能提供。一审过程将要结束之时,原告才终于得到该证据,但其见法庭辩论形势不利,觉得此时提出证据A为时已晚,结果并未提出该证
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甲公司以改造为由,向某银行贷款3000万元,第一批发放1000万元,银行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笔贷款。则银行有权()。
2002年1月,甲厂在保健食品上注册申请的“矫龙”商标被核准注册。同年7月,乙保健品开发公司发现甲厂的商标与自己早已注册的“蚊龙”商标十分近似。乙对此事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人员中,不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有:
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物权,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坩)常用的促销预算制定方法有()
目前常用的鉴定M蛋白类型的方法
患者,女,50岁。甲状腺手术后声音嘶哑,是下列哪项损伤引起的
关于纤维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牙周炎发展过程中以T淋巴细胞浸润为主的阶段是
既能清热解毒,又能疏散风热,凉血止痢的药物是()
AB两国因界河的使用产生争端,关于该国际争端的解决,下列表述符洽国际法相关规则的是哪项?()
下列最适宜作为考核利润中心负责人业绩的指标是()。
简述唐代学校教育对新罗的影响。
A、Tocallthemanlaterabouttheschedule.B、Tochangethearrangement.C、Tofindoutwharfstheweatherwillbelikeinthet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