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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2013年法考真题]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2013年法考真题]
admin
2022-09-19
29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2013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答案
D
解析
A项,即使没有丙的偿还行为,甲的利益也不会受损。而且丙的偿还明显违反甲的意思,所以不引起无因管理之债,丙不能要求甲还款。B项,即使没有清扫行为,乙的利益也不会受损。虽然甲为乙的利益管理乙的事物,也没有义务,清扫属于不能发生债之关系的好意施惠行为。C项,甲把丙作为自己的儿子抚养,没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D项,根据《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甲为乙的利益管理乙的遗失物(暂养牛),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乙偿付养牛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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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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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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