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9题)

admin2021-05-31  29

问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9题)

选项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答案A

解析 留置送达是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将送达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选民资格案件中,选民本人是法院送达判决书的对象,即受送达人,其不接受判决书,法院可以留置送达。A选项正确。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相符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因此,受送达人只要在挂号回执上签收即视为送达,未寄回送达回证的,也产生送达的效力,不必重新送达。B选项错误。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第一,受送选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二。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劳动改造单位转交;第三,受送达人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单位转交。负责转交的机关、单位在收到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C选项中的情形不能通过学校对当事人转交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受送达人同意的前提下,法院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送达日期为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但是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适用电子送达。D选项中的证据保全的裁定书不能电子送达。    A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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