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8—卷三—40,单)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8—卷三—40,单)
admin
2017-03-09
26
问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8—卷三—40,单)
选项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诉讼中非正常情形的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第(1)项和第(3)项的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故A项中,当事人因车祸不能及时赶到法庭,适宜的处理方式是由法院决定延期审理,而非中止诉讼,A项错误。快速破解这一选项的捷径是要注意诉讼中止要用裁定而非决定,据此也可以快速排除A项。
依据前述《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B项所述情形就是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符合延期审理的条件.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延期审理不能用裁定的方式,所以B项错误。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可知,诉讼中法人终止的情形应该中止诉讼而非终结诉讼,故C项错误。关于诉讼中发现本案审理需要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的情形,应该裁定中止诉讼,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k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4—卷三—73,多)
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卞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2011—卷三—82,多)
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死之后遗有房屋6间。乙乘丙外出之机,将房屋全部卖给丁,后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2008—卷三—42,单)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予调解?(2006—卷三—86,多)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2008—卷三—33,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41,单)
张某于2004年5月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赵某管理企业事务,在与赵某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赵某仅对500万元以下的事项有决定权。2004年9月,赵某以独资企业的名义与甲公司订立了意向1000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公司依照合同按期供货,独资企业却未按期付款,双
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27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无病生存时间的计算方法是
有关海绵状血管瘤的叙述哪项错误
DIC时发生的贫血是
下列哪项不是CT血管成像常用后处理技术
孕妇,妊娠30周。因车祸腹部碰撞硬物后,出现持续性腹痛,查体:子宫硬如板状,有压痛,子宫比妊娠周数大,阴道无流血,胎心、胎动消失。诊断为重型胎盘早剥。该孕妇最易出现的并发症是
在城区施工,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d到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登记。
“材料采购”账户的借方核算()。
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解释或决定。
投资组合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
下列矩阵中属于正定矩阵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