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刑事证据
刑事证据
admin
2017-05-25
25
问题
刑事证据
选项
答案
刑事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对刑事证据的概念应做以下理解:(1)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刑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从证明关系来看,刑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是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手段;(3)从表现形式来看,刑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七种表现形式,是客观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P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用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4名董事,公司9名董事有4名并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此会议上,
该房的租赁合同采用口头形式是否有效?若张某刚住进该房,又找到一处更便宜的住宅,是否可以以该房危及安全为理由退房?
案情: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大河食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若乙以丁的担保行为侵犯公司权益为由提起股东侵权之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对于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是否应当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交管局吊销林某出租车营运执照的行为,林某是否可以申请复议?若可以的话,申请期限是多长时间?若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交管部门的处罚合法,判决林某败诉。林某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审
本案中的被告人是淮?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假设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服饰有限公司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假发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其效力如何?在此种情形下,服饰公司监事何某、刘某针对王某的行为可以行使何种职权?
王某与妻子以及几个朋友晚hie在家看电视,突然两个警察敲门要进行搜查,因为他们听说有人在王某家聚赌。王某见他们没有搜查令,就不让他们进入,但两个警察仍强行进入屋内进行搜查,结果没有发现所谓的聚赌,只是王某和几个朋友在聊天,其后该两个警察认为王某态度不好将王
贾明起与刘元鹤有长期的交易来往关系。某段时间,贾明起资金周转不畅,遂以自己所有的价值500万元的A屋,以及关览胜提供的价值800万元的B地土地使用权,为自己与刘元鹤间的钢材供货合同所涉及的债权设定抵押,丁原览亦为该项借款的保证人,贾明起、刘元鹤、关览胜之间
随机试题
患者,男,18岁。糖尿病病史1年,近两日班级春游未带胰岛素,突然半小时前出现意识不清。其血液检查不常见
角铁找正时,若不符合要求,除进行修刮之外,还可采用垫薄铜皮或薄纸片的方法使之达到要求。()
在事务恢复中,进行UNDO处理的方法是_______。
脑血栓形成的描述哪些是正确的
青山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被批准后,青山公司执行了一部分,不再继续执行,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青山公司重整前欠碧水公司5万元货款及20万元的设备款,欠红花公司20万元货款,欠绿杨公司10万元租金。根据重整计划,碧水公司放弃了5万元的货款,重整计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抵押率根据抵押房产的房龄、当地房地产价格水平、房地产价格走势、抵押物变现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
下列各项中,不应在收回委托加工产品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合同的基本原则有()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世界上最大的哺乳动物是:
最新回复
(
0
)